回教治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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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終提念

伊斯蘭教認為人的死亡,就是回到真主那裡,所以穆斯林去世稱為「歸真」。穆斯林在親人臨終時,要讓臨終者頭在北,腳朝南而面向西方,並提醒誦念「清真言」以記想真主,堅定「萬物非主,惟有真主」信念。 親人歸真後,要為他褪去衣服,瞑其目,合其口,理 其髭鬚,順其手足,再蓋上乾淨白布,並為他祈禱。穆斯林的祈禱並不是祈求故去的親人庇佑活著的人(臺灣傳統喪禮即是祈求故去的親人庇佑活著的家人或親友),而是祈求真主對故去的人慈悲與饒恕, 並祈求真主賜福給他的後代子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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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死訊

伊斯蘭教要求速葬,故有「早上歸真,下午出殯」的說法。一般穆斯林歸真後,三天內就會完成殮屍埋葬。因此,親人歸真,家屬會立即通知親人好友奔喪、弔喪。若有趕不及者,雖是子女至親,也不等待。 不過,伊斯蘭教禁止下跪報喪(如臺灣傳統喪禮中的 「報白」),並且不能大聲號啕大哭(但不禁止哭泣)。伊斯蘭教的喪禮沒有臺灣傳統的孝服,家屬或親友穿著素衣潔服治喪或弔唁。

遺體洗淨殮安置

穆斯林歸真後,遺體移至清真寺或家裡,安置於「水板」(沐浴遺體的板子)上,並舉行「大小淨」。「大小淨」即為遺體沐浴洗淨,先「小淨」(洗髮、臉、手、腳)後再「大淨」(洗全身)。遺體洗淨後, 以「可番」(白棉布或白麻布之殮服)包裹。 男子用三件「可番」(大可番、小可番及襯衣),女子用五件「可番」(大可番、小可番、襯衣、裹胸及頭蓋)。遺體洗淨,包裹殮服後,仍安置於「水板」上,並罩上「匣罩」(方形木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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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葬

伊斯蘭教教法規定要速埋簡葬,葬不擇日。穆斯林歸真後,儘快把遺體下葬是大原則。一般都要在三天內下葬(婦女不得送葬)。伊斯蘭教都採土葬,且不用棺槨,遺體直接放置壙中(壙坑南北向),頭在北,腳朝南,面向西,解開束 帶後以土掩埋。伊斯蘭教認為,人死後重歸土裡,是 回歸自然最好的方法。穆斯林埋葬不用陪葬物品,墳墓不封(築土堆),但不禁止豎石或立碑。

殯禮(站禮)

「洗」、「穿」、「站」、「埋」是穆斯林歸真後,親人必須辦理的四項工作。「洗」是為遺體沐浴洗淨(大小淨)。「穿」是為遺體包裹殮服(可番),而「站」則是行「站禮」。「站禮」猶如臺灣傳統喪禮 的告別奠禮,是穆斯林為故去的親人向真主祈求赦免 罪過的站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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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墳

伊斯蘭教於葬後第七日、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年及忌日,都會到亡者墓前「游墳」,追悼亡者,並為亡者祈求真主的饒恕。

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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