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

凡農會會員參加本保險者,皆為保險人。

二、喪葬給付如何申請

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蹤經法院死亡宣告者,由支付殯葬費之人領取喪葬津貼。
給付標準:
被保險人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153,000元);被保險人因職業傷害死亡時,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30個月(306,000元)。

三、請領手續



請領喪葬津貼應備下列書件,送所屬投保農會轉本局提出申請:
(一)農保資格證明文件
  1. 含被保險人有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如有使用不同戶親屬土地加保之情形,另行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2. 加保農地之土地資料或承租契約等相關證明文件。
(二)給付審查書件
  1.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災保險喪葬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此為二合一申請書,應詳填並加蓋投保單位、負責人、經辦人及請領人印章)。
  2.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者為判決書)。
  3. 載有被保險人姓名之支付殯葬費用之證明文件(如治喪費用開支單據,抬頭請填申請人姓名)。配偶或二等親以內親屬,經檢附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者,可免附支付殯葬費用之證明文件,惟申請人如以養子女身分請領者,應檢具記載有收養日期登記之戶籍資料(請領人為外籍或大陸人士應檢附中華民國外僑居留證影本;尚未取得居留證者,可以護照影本替代)。
  4. 申請農民職災保險喪葬津貼時,另外應檢附職業傷害證明文件(例如: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從事農業工作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目擊者證明、警察機關處理紀錄…等)。



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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