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臺灣墳墓與撿骨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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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隆高於地表的土堆,亦有以石灰夯實的「灰墼墓」。
通常在初葬後約五至十二年(依亡者年齡與地方習俗而異),擇吉日開墳,取出已腐化的骨骸。

清代臺灣漢人移民多採土葬,初葬墳墓形式常見簡單的「土饅頭」
即隆高於地表的土堆,亦有以石灰夯實的「灰墼墓」。
最具代表性的是「撿骨」(俗稱「撿金」、「洗骨」)。
此習俗源自閩、粵移民,為實現「落葉歸根」或方便遷葬至新居地而盛行。
通常在初葬後約五至十二年(依亡者年齡與地方習俗而異),擇吉日開墳,取出已腐化的骨骸。
撿骨師會將骨骸仔細清理、曝曬,並按特定順序(常為坐姿或屈膝坐姿,俗稱「坐金」)
裝入特製的陶甕或金甕(俗稱「金罌」或「金斗甕」)。
這是一種二次葬,完成後金甕會被遷至納骨塔、祖墳或新的墓地,
有保護祖先骨骸、改善風水及便於後人祭祀等文化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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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Dec 0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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