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清代的喪葬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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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清代漢人的喪葬習俗,主要繼承自閩粵漢人,並以儒家孝道為核心精神,貫徹「事死如事生」的原則。
當人過世後,家屬即辭生、沐浴穿壽衣,並進行大小殮入棺。接著要豎靈設牌位,並成服戴孝。

居喪期間,最重要的儀式是作七,即每隔七天設祭一次,連作七次(滿七)。這時常聘請僧道舉行功德法事,如「破地獄」,旨在超渡亡魂。

出殯十分講究體面,隊伍中常伴隨鼓樂、綵亭等陣頭。尤其為高壽者辦的喜喪,場面更為熱鬧盛大。安葬後,要「反主」迎回神主牌供奉。

之後的祭祀包含百日、對年(小祥)及三年(大祥)。三年期滿後除服,並進行「合爐」儀式,將亡者名字寫入祖先牌位。

這套禮俗完整體現了清代移民社會對宗族倫理和慎終追遠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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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 Nov 0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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